理114學年度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(以下簡 稱央團)新任輔導員第2次遴選簡章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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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114學年度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(以下簡 稱央團)新任輔導員第2次遴選簡章1份

發佈日期 : 2025-06-14 最後更新日期 : 2025-06-14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502283A號函辦 理。

二、有關新任團員遴選相關事項,擇要說明如下:

(一)遴選資格:

1、具5年以上教學年資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正式教 師。

2、具各該分團學科專長教師證,或相關學經歷證明。

3、其他指定條件請參考簡章附件1「114學年度新任輔導 員遴選名額及專長需求彙整表」。

(二)受理推薦期間:即日起至114年6月26日(星期四)下午5 時前完成線上報名。報名教師是否符合基本資格,由教育部辦理初步審查,其結果及後續遴選事宜,將於114年 6月30日(星期一)前公告於「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 教學資源整合平臺」(簡稱CIRN)。

(三)遴選作業重要期程:

1、遴選日期:114年7月2日(星期三)。

2、錄取公告日期:114年7月18日(星期五)前於CIRN公告 正取、備取名單,並於公告後函知正式錄取名單。

(四)為避免教師參與央團業務影響學校事務,報名前,請先 行與服務學校溝通,經校長同意且服務學年度免兼任導 師職務後,再行報名。

(五)由教育部依遴選結果聘任央團輔導員,並頒發聘書。每 次聘期以1學年為原則,教育部得視各輔導員之表現情形 予以續聘,每次續聘之聘期為1學年。另輔導員服務期間 表現優良者之敘獎,輔導員所屬學校之校長併同敘獎。

(六)114學年度期初團務會議於114年8月4日(星期一)至8月8 日(星期五)假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院區辦理,新任央團 輔導員應全程參加;未全程參加者,不予聘任。

三、有關央團之運作,以及央團輔導員之權利義務、考核,悉 依「教育部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」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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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

2025-06-14